律师你好,本人是一个外地来常州打工的,在武进区这厂里干了五年,厂里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交五险一金,现在我找到了适合我的工作要辞职,厂方要扣我的工资,(我是属于急辞职的那种,通知厂方时就干了五天走了)现在就是跟老板闹的不愉快的那种,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他支付双倍工资吗
2025-03-31 15:22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待遇或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和解决争议。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对您的情况作出调查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关系中存在纠纷,您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者担心胜诉后对方拒付赔偿款,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获取免费法律服务。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