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x公司上了10天的班,当时谈的工资是按3500算的,但是实际只发了645我有5天上的是全天的班,而且我要求签劳动合同,一直不给签
2025-11-29 16:51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您的工资待遇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您已经工作了10天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此外,您还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和维权。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