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下岗职工在南通就业8年,自己在黑龙江有交社保,今年十月二十四号退休,现要求补交社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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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您在黑龙江参加了工作,并且在南通找到了工作并进行了社保缴纳,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是否需要补交社保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社保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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