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了十四年,人事部要求给我调换工作岗位,我不同意,他说给我安排工作我不去让我写离职我怎么办?
2024-11-02 08:33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劳动关系的调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因此,在您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四年的情况下,如果您对新的工作岗位不满意或者不适应,您可以选择提前通知的方式提出解除合同。 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建议您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并寻求解决办法,以避免因长时间未得到合理答复而影响个人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作出决策。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