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西藏一个工地上老板手下打工,年底工钱没有结清,老板打了欠条,今年没有在他那里干活了,今年年底问老板要回工钱,老板说去年的活没做好,他说他花了不少钱,要扣我们工钱,这个扣工钱,该不该扣我们的工钱,如果我进西藏找他要钱,这个路费他该不该给我报销
2025-02-26 02:2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即使你已经离开工作地点,也不能拒绝支付你的工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你有权要求老板给你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有权主张因公司不支付工资导致的路费支出。 如果你想要起诉老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建议你在与老板协商解决之前,先尝试通过书面形式表达你的诉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