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夫妻在一家私人老板打工两年多了,没签合同,没买社保,一直任劳任怨为他工作,现在老板生意不好,工人多了他想裁员就降我工资给我穿小鞋。请问我如果提出辞工可以要求老板给予补偿吗?
2025-02-26 02:0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的; 因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的。 您所描述的情形中,由于您的工作表现良好,且公司也未提供足够的保障,所以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公司的书面通知、录音等,以便于在谈判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