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从一家公司辞职,底薪是3000,2月份我因为朋友结婚的事,和家里老人生病的事,只上了三天班,三月来了上了一天班,又因为老人病重,又请了几天假,后面想到请假次数可能比较多,对公司不好就辞职了,然后公司23月份的工资就是1750的月薪给我算的,而且带薪年假也给我取消了,这样我应该怎么办?虽然钱不多,但是就觉得有点欺负人,心里不舒服
2025-06-11 10: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期间被扣除的部分包括。 -由于个人原因请假三天,导致公司少支付了1440元(3000-1750=1440)。 -因为生病请假一天,导致公司少支付了600元(3000-2400=600)。 此外,您还因为家庭情况请假,请了两天,这导致公司额外扣除了240元(3000-2760=240)。因此,扣除的总金额为1440+600+240=2280元。这意味着公司总共少付了您2280元。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谈判与协商。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他们重新计算您的工资,并解释为什么您在工作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以获得赔偿。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地处理此事。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