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号在工厂被砸到脚,当时没去医院检查,第二天休息了一天,十三号过来上班,班长让我再回去休息一天,我也就休息了!然后一直上班到6.15号,也就是说公司不知情!6.15号脚还疼,然后自己才去检查,右脚大拇指骨折了!但是不承认是在工厂受的伤!说超过一个月了! 我5.08号进的厂,当时没发劳保鞋,进来十天才发的! 像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还有他们没发劳保鞋算违规吗?可以投诉吗?
2024-11-04 16:22首先,关于您的工伤保险问题,您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如果您的工龄已经超过一年,并且您的工作地点属于高风险职业,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关于劳保鞋的问题,如果您没有按规定发放劳保鞋,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行为,如未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刑事责任。 最后,关于公司的态度,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您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此外,您还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