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兴隆大家庭叫员工交钱合法吗?今年6月30合同到期了!最后这几天公司叫每个员工交1-3万的钱说是合伙人入股!没有利息没有期限!不交没有降低工资!取消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奖金年底分红体检出游等!说是自愿交钱!可是不交用脚趾头想以后各种小鞋是穿定了!很苦恼!我应该去那些部门反应情况?我这么主动进攻会不会被炒鱿鱼!是不是等有事实证明或确凿证据再去举报!劳动局对非法集资管不管!交了钱后兴隆要是黄了钱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要是不交钱兴隆不和我续合同或降低工资我招谁说理!
2024-11-04 16:50尊敬的客户, 您所遇到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员工缴纳所谓的“合伙人的入股金”,并以此作为终止劳动合同条件之一,这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资行为。根据我国《禁止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建议您首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此情况,由他们介入调查处理,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在采取行动之前,请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书面协议、转账记录等,以便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做好准备。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