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泰兴上班。这个月的6号上班时右腿烫伤!7号入院到现在还没出院。住院期间费用都是老板出的。要一个月左右才好得了。我咨询一下伤没有好之前。不能正常上班!老板该不该给我相应的工资,误工费,受伤补偿。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必要休息和治疗条件,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您因为工伤无法正常工作,您的雇主有义务支付您相关的工资、医疗费以及可能的误工费等经济赔偿。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