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劳务,对方是挂靠公司,现在活干完一年了,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款应全部付清了。但对方去年底付了82%,至今未付款一直以甲方钱未到帐为由拒绝付款,现在我们反应到其挂靠的公司,他们分公司让提供工人信息否则拒付工程款,现在有大部分工人去外地干活身份信息无法弄齐该怎么做25万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18%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您提到的挂靠公司和分公司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公司的内部管理或财务问题导致的,建议您直接与挂靠公司联系,协商解决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您需要帮助收集证据或者处理相关事宜,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