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沙一食堂上班三个月,老板未签定劳动合同,后来发觉老板又在招人,是想把我辞退,所有我就主动辞职了,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获得国家规定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2024-09-30 2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此,在您提出离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