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进的公司,试用期被延用了一个月,就是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7000转正后到手8000,转正后签了一年合同2017年6月15日通知说公司不续签合同了,公司是不是要赔偿一个半月的经济赔偿金?公司只给买了五险没有一金,五险是从试用期一进公司就要买的还是转正之后买?如果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买五险是不是有赔偿?
2024-10-28 15:59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 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可以影响是否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决定延长试用期,则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一个月的试用期延长意味着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7000元的月薪加上1个月的工资(即7000元+7000元=14000元)是您需要得到的补偿金额。 转正后的五险购买情况 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通常情况下,这些保险项目从员工入职第一天开始就需要为员工缴纳。 -如果在试用期就为员工购买了五险,那么公司应该继续履行这一义务。 -若是在转正后才开始为员工购买五险,且公司没有及时补缴之前的未缴部分,可能涉及一定的责任和赔偿。 公司不续签合同的情况 若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金额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具体数额由当地劳动部门规定。 -基本生活费。对于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导致的经济损失,公司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社保费用。如公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并支付利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或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