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在我有个土地房屋的问题需要解答下,我的户口是东北黑龙江的,于2000年在天津村里买了平方由于没有房产证双方就签署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但是到现在已经17年了,村里说房子要拆迁了,如果是外地的就没有房产证,现在想问下如果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到时候没有房产证会有什么结果?国家会不会收回,如果写了原房主的名字,让原房主签一份赠与的字据是否可行?
2024-10-03 06:05关于您提到的土地和房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因为具体的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如果您有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您,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担心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但如果无法提供这些文件,或者拆迁方要求出具其他证明材料,则可能存在一些风险。此外,即使最终能够获得拆迁补偿,也有可能面临政府收回房屋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最稳妥的做法可能是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拆迁政策,并尽可能地收集支持您的证据。如果有必要,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