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公司已经工作16年了,但到明年1月,新的另一家公司接收这项工作,这家公司重新招工,不要老员工。那原公司也不要我们,那这两家公司,哪家不能不要我们?
13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情况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我将提供一般性的建议。 在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有规定,即如果一家公司从另一个公司接收员工的工作,那么原公司的义务是继续支付工资和福利直到新公司开始雇佣为止。这意味着如果新公司拒绝雇用您,那么原公司有责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不劳而获地从原公司获取任何利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与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长期劳动合同,即使原公司不再使用您,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以补偿您因为终止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新公司不接纳您,原公司也有权决定是否辞退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因,并且应当提前通知您。 综上所述,虽然原公司不再使用您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权益,但是您仍然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您还有权请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新公司开始雇佣为止。同时,您也需要关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