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就是我在工厂上班还签了合同,还有保密协议书。我上了四天半的班,我觉得这个环境不适合我。所以我今天给老大说,我要辞工。他说叫我去找科长,我没找我上了一个早上的班就自离了。请问我可以去要回我的工资吗?
2025-03-29 07:00尊敬的客户, 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工作的期间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您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并申请离职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支付您未工作的期间的工资。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单、通知函等文件,以便于日后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