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金工厂合同工,上周工司要求员工星期天晚上加班,我没有加工司罚我50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因此,如果您的工司在没有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安排您周末加班,并且对您进行罚款,这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与工司进行沟通,明确自己的权益并寻求解决方法。如果您认为工司的行为违法,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