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超市里的门店导购员,平时工资是按底薪加任务提成结算的,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公司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动了任务目标,事后也没有以任何的形式通知到我本人,是我在领11月份工资的时候发现只有底薪,在询问工资是不是发错了才得知任务目标变动,我想咨询公司可以随意变动目标不需要通知到本人吗?这是不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呢?
2025-04-12 05:08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如实告知劳动者。如果公司未经您的同意就调整了工作任务和薪资标准,并且没有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这可能构成对您的权益侵害。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