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快递公司上班十个月一直上白班.突然叫我去上夜班.我不同意.公司就写了辞职书也没有让我写上名字.就叫我不用来上班了.我能不能跟公司赔偿吗?
2025-06-24 02: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您在单位工作期间,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劳动条件和待遇的调整。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