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今年6月份毕业,1月份来一个生物公司实习,7月10号也就是这个月刚转正,签了合同,我也是在7月27号交了辞职报告的,我们公司是每个月15号之前给交五险一金,我昨天问人事离职后转五险一金的事,她说还没给我办了(公司办事平常也墨迹,即使我不辞职估计也要三四个月才能办相关的卡办下来,)那这种情况我可以去要求公司把该给我出的这一部分五险一金以工资的形式发给我么,也就是说我这个7.27交辞职报告,8.27走人的话,公司在法律上应该给我交五险一金么?
2025-10-03 22:37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的联系。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实习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于7月10日转正并开始缴纳五险一金。然而,在您决定离开公司的日期为8月27日时,您希望公司能够支付未缴存的部分五险一金作为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未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您在7月10日入职并且在8月27日离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 此外,由于公司未能及时为您提供完整的五险一金服务,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投诉,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您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您的诉求,以便公司采取适当的行动。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