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辞职了。工作服是免费发放的。但是辞职的第二天经理跟我说让我去把工作服退了。我也答应了。但是一直在忙别的事。没有去退工作服。(工资也没发放)离职十二天后去退工作服。财务跟我说因为退工作服没有及时去退 所有从工资里扣了我两百块钱。工作服也拿走了。 请问律师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呢?。
2025-09-25 20:1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将相关情况记录下来,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信息,并保存好所有的文件和证据。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 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