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所在公司老板随意变更底薪。并且公司入职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入职三个月就离职了,上个月30号老板开会说底薪调整至2000,这个月15号发工资就直接底薪发了两千。我想问下这样合理的吗可以投诉他吗?谢谢
11天前您好!首先,关于您的疑问,我必须强调,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务必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职场中,员工应当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即从您入职之日起算起,直到补签劳动合同为止,共计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至于您的底薪调整问题,这可能涉及到了劳动法规中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得随意改变员工的最低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正式的调薪通知,并确认该变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进行调整。如无法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工会组织寻求帮助,或者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再次提醒您,任何行动前都应该仔细考虑后果,并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准则。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