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末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 我于2012年入职武汉某公司,现在职,在职期间公司从末有与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为我购买社保与公积金。现公司恶意调岗降薪,逼我辞职。我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及以未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辞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5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行为。如果您在离职时确实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例如被迫离职或被调岗降薪,您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寻求赔偿。但是,如果公司的行为并没有导致您受到损害,则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未来需要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