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最后一天开除我,直接让我拿包走人,没有给结算工资,三月20号应该按合同正常开工资,但是没开,21号开工资没给我,在职的员工都发了,我问会计怎么不给我发工资,她就一直拖着,结果后来我底薪1800给我各种理由扣到500多。 过年放假给我扣了500多,说我上班睡觉扣400,业绩没完成扣300,过年带薪休假不是规定的吗,并且没说上班睡觉扣钱,业绩没完成扣300是指的是转正以后。
2025-06-12 12: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一些不公平的劳动关系处理。首先,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如果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则应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其次,关于年终奖和带薪休假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支付您的年终奖金和带薪休假费用,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相应的薪酬。 再次,关于绩效考核问题,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调整薪资待遇。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员工的薪酬待遇。如果公司存在不当扣减工资的情况,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协商,争取合理的薪资调整。 最后,对于在职期间的扣款行为,如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公司需要合理合规地计算并支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扣款行为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分析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