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义乌雅达工艺品公司上班,因为政府环保整顿严格,公司决定明年取消染色这行作业,我是一名染色师傅,所以公司决定解雇我,但是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还有一年到期。我想问一下公司应该对我作出怎样的赔偿?
24天前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因此您的工作关系仍在继续,并且您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确实需要裁员以适应新的环保要求,那么他们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合同还有剩余时间,建议您尽快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详细的解约通知书,明确说明解约的原因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转移情况。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了解是否有具体的政策可以支持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