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服装公司,公司2017年6月卖给新的公司了,现在罗湖上班的的店因为跟商场的合同9月30号到期要撤,新公司安排去很远的南山区店铺去上班,这边员工平均都是6年以上老员工,最高的都做了11年 像这种情况我们不去有得赔偿吗
2024-10-28 17:27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则应被视为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能会存在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您是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福利和服务。 关于新公司的安排,如果这是由于您的原因导致的,例如您不接受新的工作地点或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给您一定的补偿,比如提前离职的补偿或者未完成的工作量的赔偿等。 关于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能够证明自己受到了实际损失。如果您确实遭受了经济损失(如交通费、住宿费等),并且这些费用是合理的,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