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要求每个新入职的员工都要从本月工资里扣押金。而且公司要求每个员工用微博微信等软件发布与公司有关系的订阅号,不定期公司行政人员会来公司检查,如果查出员工未转发,按未转发几条进行罚款,本店的经理还有店长都会有罚款并且所有罚款由员工一人承担
9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涉及劳动合同和商业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首先确保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并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扣除员工工资中的任何款项,除非该扣除是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此外,用人单位也应当尊重员工的言论自由权,不得干涉员工使用社交媒体的方式。 如果您对公司的相关条款存在疑问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作为一家企业,应该注重建立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再次提醒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