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工作,时长8个月,公司拒绝为我交前6个月的社保,我向他发出紧急解除合同通知书签名件,拒绝为我提供回执。工作最后一天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工作,现公司提出,如我继续要求为我支付所有社保,将就此向我索赔。如公司在客户规定交稿日前成功交稿,且客户并未提出索赔,我还需要进行赔偿么?公司现在提出给我2个月的社保折现,是否应接受和解?
2025-05-27 08:06尊敬的客户, 您的询问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包括合同条款、劳动法规定以及可能的法律责任。 首先,关于您提出的紧急解除合同通知书,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您有权在没有收到任何回执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合同。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如果公司成功交稿并未接到客户的索赔请求,您是否有责任赔偿的问题。这需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存在过失或者错误导致了公司的损失,那么您可能会有责任赔偿。但是,如果您的行为是基于合理判断而做出的,例如由于客户的要求或者工作的特殊性,您有可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关于公司提出给您2个月的社保折现的问题。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面临经济困难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员工社保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权利讨论解决方案,以减轻彼此的负担。然而,这种处理方式并不总是被法院认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后,再做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