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7年8月9日进入该公司任会计一职,所有工资约定为4000一个月,不购买社保,2017年10月6日出交通事故,2018年1月8日无故辞退,已发清工资,8月发3067元,9月-12月发16000元,1月发1000元,共200067元,如图已认定为工伤,想请问我的情况有必要去做伤残鉴定吗?如果能鉴定为十级,具体能赔偿到多少钱呢?
2025-06-28 18: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以作为确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十级伤残标准,并且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专业人士进行伤残鉴定并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和金额。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充分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经过、医疗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纠纷升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基于一般性指导原则,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咨询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