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的高温费要退回合法吗? 我是2005年到单位的合同工,协管员,单位现在要求退还从14到17年的高温费,合法吗?
回答数:648
根据《劳动法》第3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为劳动者安排补休。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给您补足法定假期的待遇。 至于高温费,它是一种福利,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发放,并且发放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放高温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71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0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