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爸爸是一个包工的包工头,收下工人没有买保险,有一次,我爸爸不在工地上,有个工人摔断了腿,但是,是那个工人的亲戚叫他上去才把腿摔断的,这种,那个亲戚有责任吗?他亲戚也不是有意的。他的腿医好后也许会留下点残疾,我们给他医好后 ,要不要在赔偿钱给他?赔偿多少合适,赔偿后,他还能告我们吗?
2024-08-24 20:5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父亲所在工地上的工人因工作事故导致受伤,应当由雇主(即您父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该工人因事故导致残疾,那么雇主可能需要对残疾部分进行补偿。至于赔偿金额,这取决于伤残的程度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建议您与您的家人商讨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具体的指导。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问题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雇主应当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其人身安全。如果雇主未尽到这些义务,可能会被视为存在过错,从而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认为赔偿不够合理或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也应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赔偿。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