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一家皮具厂做有16个年头,我在厂是高层管理人,现在工作不顺心想辞工,但是我知道厂里很多秘密,于劳动法不合理,我的社保到现在买了十年左右,还有就是做坏产品时公司罚钱,我想问一下公司有哪些补尝金
2025-07-02 04:1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与皮具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先了解您的权益。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或违法,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补偿金。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赔偿条款,那么可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补偿。 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若双方因法定事由(如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等)提前解约,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可以根据您在单位的年限和岗位等因素确定。 其他补偿。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补偿方式,例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可能属于您的合法收入范围。 提前通知期。一般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会约定一定的提前通知期限。这期间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