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入职签实习合同合法吗,我工作两年半啦!2017年11月20号入职一家公司,签的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昨天人事以我在公司表现不积极,进步不大为由,让我离职,请问这合法吗?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
6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员工认为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可以随时提出离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且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提前3天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是违法的,因为这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此外,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对最终决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应该确保试用期结束后,员工能够满足公司对其职位的要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员工的离职请求可能是正当的,但必须提供合理的理由,并且应提前通知公司。同时,公司也应该考虑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并给予适当的反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