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年毕业参加工作,当时是公务员编制,为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1999年至2000年向单位申请了停薪留职,逾期没回,也没和单位续签协议,但期间我购买了企业社保。2015年又回单位上班,但没有续签协议的期间,单位没给我算工龄,请问交的社保证明能作为接续工龄的依据吗?
9天前关于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可以计算工龄。 首先,您在1985年毕业参加工作,并且一直保持为公务员编制。这意味着您有资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连续工龄的计算。但是,在您提出停薪留职并逾期未回的情况下,由于单位没有与您续签协议,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连续工龄的认定。 其次,如果您在2015年重新回到单位并且已经完成工作时间的统计,则您仍然有权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计算连续工龄。然而,如果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您计算工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单位给您补发工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任何变动工作关系时,及时与单位沟通确认相关事宜,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