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第四次合同要求签无固定期时,逼我签了一年的合同且降职调岗。 8个月前没有沟通从长宁调岗至浦东。 本月底合同到期浦东部门关闭,我在该单位工作十余年。 上周要我签浦东新公司的合同说长宁没有岗位,否则合同终止。我没同意至今。 现好象五月在长宁给我排夜班了。 想请教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希望得到的结果: 首选能给我一些补偿金终止合同,不想再看人之恶。 次选若签长宁能避免继续被整被害。 非常感谢
14天前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了劳动关系的多个方面。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补偿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您带来的损失。 其次,如果公司不同意与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拒绝提供必要的服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 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尽量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