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工作中弄坏一台设备,当时公司没有要求赔偿罚款,现在要辞职了,公司要我呸偿,这合法吗?
2026-01-03 11: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在您离职时,如果公司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那么您可以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或罚款。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决定是否需要向您索赔。 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未违反公司的规定,请保留所有相关记录和证据,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