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很着急的想知道这个问题,我3月21号就来到红黄蓝亲子园上班了,然后今天4月30号,园长说叫我晚点跟她交接工作,下周不用来了,因为我们调休,4.31号还有一天就放假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工资
17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具体的时间要求需参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然而,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是通过试用期进入公司,并且目前处于试用期间结束后的状态,因此您可能不符合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了至少一个月以上,则您可以基于“连续工作满一年”为由,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