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期间,腹痛难忍,到医院检查,确诊为肠粘连,动手术复位,这算不算工伤
15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员工是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且经过医疗机构诊断确认为自身疾病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工伤。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被诊断为因肠粘连需要进行手术复位,这通常是一种医疗行为而非工作时间内的职业活动。因此,即使医生认为这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也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具体来说,肠粘连是一个常见的职业病,尤其是在长时间站立或坐着的工作环境中容易发生,但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