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辞职信交给店铺店长也算是跟公司提出辞职了嘛?之前签的合同我忘了有没有条例是写着要等到公司请到人才能离职,如果有写这一条,那我是不是要按照公司的规定,等请到人来我才能走?等3,4个月,甚至更久?那如果书面告诫之后,三十天后我走了,公司不支付工资,我去劳动局告公司是不是也没作用?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你已经提前告知并得到了认可的情况下,你的辞职行为被视为合法。 然而,如果你认为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职工权益保护机构(如劳动监察大队)。这是中国官方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和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仲裁委员会。这是一种快速、经济的解决方案,适用于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形。 法院诉讼。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或争议无法解决时,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建议查阅适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了解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