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4月26日进公司,公司年检本人检查结论为高血作业职业禁忌症(高血压)1月20曰公司领导给我调岗位或协义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不想调离岗位少了1000一2000元,协义赔偿只按照合同到期赔偿一年一月,差三个月七年只赔七个月,高血压是否有补偿,我不离开原岗位继续工作,是否被开除,开除怎么办
2024-08-05 14:0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血压在体检时就被发现有职业禁忌症,并且您已经在公司任职两年以上,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当由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律师,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公司对于您的职位调整和赔偿方案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至于“我”认为的可能后果,如果公司在没有给您任何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就解雇了您,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同时,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