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职工报工伤时,疑似时间不实,工伤科没有没有受理,如果个人自己申报,工伤科会不会以职工与单位一起造假,而一样会不受理?
14天前在处理工伤案件时,是否需要由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申报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对于疑似时间不实的情况,劳动者应该收集和提供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事故发生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劳动者确实是在事故发生前工作的。 至于单位和个人是否会被认为是“一起造假”,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如果存在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然而,如果只是轻微的疏忽或者误解,且不存在恶意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最终,能否顺利获得工伤认定以及后续的待遇,关键在于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有力,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应当避免采取违法手段来逃避责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