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石雕的我是带班人。我的老板是湖南的工程是江西九江武宁县城建局的,我们老板包的武宁县当地人的工程,当地人是第一承包人。现在工程做完了还没有验收,工人工资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现在我们老板和第一承包人都互相推脱,请问我们工人和工程验不验收有关系吗?工人工资是不是工程完工就要优先发放!????
14天前你好,关于你的疑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建筑工程中,工程验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涉及到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也是确保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步骤。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工程已经完成了,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相应的检验合格,则该工程应被视为符合验收标准。然而,由于你在文中提到的“当地人的工程”,可能意味着这个项目涉及了多个承包商,包括你所在的公司(第一承包人)和其他的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程未能通过验收,那么就存在一个问题——谁应当对未通过验收的部分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8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如果延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因此,如果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并进行验收,可能意味着你所在公司的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所以,如果你认为你的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其职责,你有权要求他们提供完整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文件证明。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先正常劳动后支付”的原则,即劳动者只有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才有权获得工资。因此,即使工程尚未验收,但只要你们的员工仍在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那么他们的工资应当被优先支付。 综上所述,建议你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发票等,以支持你的主张,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