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花果园N区,是一个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从3月到现在的9月,只发了2个月的工资,我的月薪是8000,工人生活区被烧的是干干净净,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谈赔偿,又没有劳务合同,去年的工资还没有结完,找老板,老板说公司没拿钱,找公司,公司又说甲方没拨款,又喊找老板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财务纠纷。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解决。 其次,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遭受财产损失,如房屋被烧,这可能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请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合同、工资单、员工手册等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