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八0年在公社办的砖瓦厂上班,被砖机齿轮咬去了一条右背。后来回家后每月给我十元钱补助费。在二零零几年的时候我看补助金太少找了好多部门,又加了四十元现在每月五十元饯。因当时不知什么工伤认定,时间长了什么证明也没有就是每年到現在的社区拿六百元钱请问·象这样的情况还能要求加工资吗?能加多少。
2024-09-19 11:00您的问题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您可能是在描述一个工伤赔偿案件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并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工作场所的安全记录等证据材料。如果最终确定为工伤,您可能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关于是否能够增加工资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政策。一些公司可能会提供额外的福利,如健康保险或其他形式的补贴,以补偿员工在工作中的损失。然而,具体的数额和方式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