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从元月份在超市上班,现因生病在家吃中药,向超市店长提出辞职,他却说要医院开具证明才能办离职,要不没有工资。至今没和我签劳动合同。要求合理吗?
2025-07-27 19:16您的提问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利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离职,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您目前的情况,如果您已经病假在家,并且正在接受医生治疗,那么您可以按照医疗期的规定申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您的病情严重到需要住院治疗,您还可以按病休期限请求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至于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您所在公司的合同约定。一般来说,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医疗证明来确认您的疾病状况。但是,如果您的情况并不紧急,或者您的公司对于此类问题有特殊规定,则可能不需要提供医院证明。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情况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