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甲方,派遣公司是乙方,派遣公司主动提出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想把我转入另外一家新的派遣公司,我拒绝了,因为我和乙方合同还没有到期,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问题。一提到补偿,乙方直接就不管我了,原有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人做了,我去上班,没有我的岗位,新派遣公司撵我走,说没有合同不能工作,可是乙方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让我自己主动写离职申请书,我拒绝写,之后乙方就以我旷工为由,拒绝给我发工资交保险,我想走法律途径要求乙方赔偿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合同期限内工资,保险。请问我该如何举证?
20天前在处理您的案件时,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与您的劳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其次,了解当地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再次,根据上述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最后,在准备诉讼材料时,请确保充分收集证据,并且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