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商场食品店上班的导购,我的工作合同是和个人公司签的协议。可是在商场上班迟到了商管要扣50~500的罚款,感觉她们是在看心情扣款。因为早会迟到17分钟,并没有影响正常开业,扣了200元罚款。今天因为没有去开早会扣了50元罚款!我一天工资才86元。想请问这样的罚款合理吗?
11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迟到的处理方式以及商业场所的管理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的工资仅为每天86元,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合理的报酬。 其次,关于罚款的问题,这通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延迟开业等紧急情况,商家可能会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商家应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迟到的具体原因,并给予适当的补偿,而不是仅仅口头或口头形式的处罚。 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任何额外的补偿措施。如果您对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这种情况,以便他们能够介入调查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