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驻外地人员。公司每月有驻外补助和租房补助,可我人没动还在当地,但当地的驻外补助和租房补助给我停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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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不公正,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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