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去年出差的时候,身上协带公司五万块钱货款,在饭店的时候让人给偷了!当时就报警了!现在也没有什么消息,可公司老板让我们付全责,还把我老公的工资给扣了!请问我们这个责任应该付多少?老板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2025-09-06 21:4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任何损失,都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与单位无关。因此,您丈夫因公出差时遭遇盗窃的行为,应由他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至于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盗窃行为是由于公司的疏忽或过失导致的,那么公司确实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这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 总之,建议您尽快向警方报案,并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追偿被盗款项。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