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铁路上班,上的是倒班制,过年单位不给放假,不要加班费也没有假,我请了5天公休,现在是没有加班费,年假也没有,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了
8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百percent的工资报酬。 其次,如果您已经享受了5天的公休假,那么剩余的假期(包括年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因此,您的年假应当在剩余的工作时间内使用,并且不得被扣减。 最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单位沟通,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待遇。